品牌命名有哪些原则?
品牌命名的原则有:
(一)合法原则。合法是指能够在法律上得到保护,这是品牌命名的首要前提。
(二)易读易记原则。品牌名只有易读易记才能高效地发挥它的识别功能和传播功能。品牌命名时做到:简洁、独特、新颖、响亮等。如 红豆、动感地带、上好佳等。
(三)尊重文化与跨越地理限制原则。即适应消费者的文化价值观念和潜在市场的文化观念。
(四)无歧义原则。品牌命名可以让消费者浮想联翩。如金利来。
(五)暗示产品特点原则。从产品的特点、功能、形态等属性来命名,让消费者从它的名字一眼就看出它是什么产品。如五粮液、雪碧、佳洁仕、创可贴、劲量、商务通。
(六)可延伸原则。一个无具体意义而又不带任何负面效应的品牌名,较适合于今后的品牌延伸。如索尼(SONY),不论是中文名还是英文名,都没有具体的内涵,仅从名称上,不会联想到任何类型的产品,这样,品牌可以扩展到任何产品领域。
孔子说:“名不正、则言不顺,言不顺、则事不成”!
一个好的名字,是一个企业、一种产品拥有的一笔永久性的精神财富。
一个企业,只要其名称、商标一经登记注册,就拥有了对该名称的独家使用权。
一个好名字能时时唤起人们美好的联想,使其拥有者得到鞭策和鼓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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